時間:2023-12-24 瀏覽量:624 【打印此頁】
吉林森工紅石林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紅林公司)現將延吉至長春高速公路大蒲柴河至煙筒山段工程(第四批)臨時占地項目林木采伐整班立木木材進行電話競價銷售,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競價銷售標的
本次電話競價標的為紅林公司紅石林場區域內延吉至長春高速公路大蒲柴河至煙筒山段工程(第四批)臨時建設項目占地采伐林木(不包括樹根、土壤),生產的原木及枝丫材一體銷售,數量以實際檢尺數量及重量為準。詳見競價標的信息表。
二、報名及競價時間
報名時間:2023年12月24日—12月26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
競價時間:2023年12月27日(上午10:00)開始。
三、競買人確認
競買人可以是企業或個人。競買人需在報名時間內到紅林公司森林資源和環境保護管理處報名,報名企業需提供營業執照、開戶許可證、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個人需出具身份證復印件。競買人報名時需仔細閱讀并填寫《競價規則及注意事項》《競買人承諾書》,并辦理相關手續,對于失信法人及委托代理人不予受理報名。
四、競價方式
此次木材競價采取電話競價方式進行。紅林公司將組織森林資源和環境保護管理處、木材經銷處、生產技術處、紀委、審計處、財務處、企業管理處、法律事務與風險控制處、黨委宣傳部等部門和單位負責人參會,指派工作人員現場與競買人電話溝通,每人依次輪回報價,由紅林公司銷售工作領導小組根據報價高低確定中標人。電話競價全程錄音錄像,隨時供競買者查詢。
五、競價操作說明
紅林公司工作人員通過電話向競買人通報競價標的,并通過一對一電話溝通方式,由競買人報價,在基礎底價基礎上,以每次加價十元或十元的倍數作為競價金額,此次競價原木及枝丫材為同一標的,如原木加價十元,枝丫材也相應加價十元,反之,枝丫材加價十元,原木也相應加價十元。競買人的電話必須保持暢通,如連續三次無法接通電話,則視為競買人放棄競買資格。
六、報價的效力
競買人報價一經報出,當即產生法律效力,不得撤回。
七、中標方的確定
報價結束后,由紅林公司木材采伐銷售工作領導小組根據報價高低現場確定中標人(價高者中標),并電話通知中標人。如第一中標人出現棄標或違約行為,紅林公司有權按報價由高到低順延中標人或另行處理。
八、競價保證金
競買人需提前繳納原木每標的保證金十萬元,枝丫材每標的保證金兩萬元。競買成功后,競買人按時足額交付成交款;交易結束后,保證金退回;棄標或未能按時足額交付全部成交款則視為違約,該保證金不予退還。競買未成功,紅林公司在競價活動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退還保證金。
九、成交款支付
競買成功的競買人必須于競價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向紅林公司一次性交齊成交款。該成交款為預付款,即按標的核定的總價款,最后以實際檢尺數量及重量為準,多退少補。
十、其他說明
1.本次拍賣報名企業不得低于兩家,達不到報名企業數量要求的,本次拍賣另擇時間舉行。
2.鑒于競價標的是延長高速公路蒲煙段工程(第四批)臨時建設項目占地,屬于皆伐林班,受作業條件的限制,紅林公司不能保證采伐作業完全符合國家采伐作業標準,也不能保證木材全部下山,為此競買人應在展示期內對拍賣標的實際狀況進行了解,可對現場實地查看,紅林公司接受咨詢解答、現場勘察。本展示期為:自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23年 12月 26日止。
3.競買人一經報名,即表示競買人對所需競價標的現場及質量已充分了解并認可,包括但不限于缺陷、現場作業條件、風險、已知或未知瑕疵等,并愿對自己的行為承擔法律責任。
4.為了交易的公平、公正,請競買人合理報價,如出現惡意出價或其他違反競拍規則的行為,紅林公司將保留采取必要措施的權利。如給紅林公司造成損失的,除不予退還保證金外,超過保證金部分的損失,紅林公司將依法追究競買人的法律責任。
5.如競買人在中標后,不能按時交清全部貨款,按棄標處理,中標結果作廢,由紅林公司另行組織銷售,所交保證金,不予退還。
6.在交易過程中,因電話不暢通或其他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交易中斷或產生不合理的成交結果時,同場中正常成交的標段視為有效;對非正常情況下產生的不合理成交結果,為維護公平、公正,紅林公司有權判令其拍賣行為無效,并進行重新拍賣。
7.林木采伐作業必須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如在規定期限內未能完成采伐工作,紅林公司將扣除保證金。
8.競買人必須認真仔細閱讀《競價規則和注意事項》,謹慎出價。
報名地點:森林資源和環境保護管理處
報名電話:15981140295 15124362197
附件:1.競價規則和注意事項
2.競買人承諾書
3.競價標的物信息表
中共吉林森工紅石林業有限公司委員會
2023年12月24日
附件1:
附件2:
競價規則和注意事項
本《競價規則和注意事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拍賣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制定。凡參加吉林森工紅石林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紅林公司)電話競價銷售的競買人必須認真仔細閱讀并遵守本《競價規則和注意事項》,并對自己競買行為承擔法律責任。
一、本次公開競價標的為延長高速公路大蒲柴河至煙筒山段工程(第四批)臨時建設項目占地采伐林木。標的具體情況詳見《公告》。
二、本次競價采取電話競價的方式進行。每人依次循環報價,由紅林公司銷售工作領導小組根據報價高低最終確定中標人(價高者中標)。如第一中標人出現棄標或違約行為,紅林公司有權按報價由高到低順延中標人或另行處理。
三、本次競價是經客戶現場察看后舉行的,就標的物已知、可能存在的瑕疵、現場環境及作業條件、受作業條件限制可能帶來的后果已在本次競拍咨詢中做了詳盡的說明。紅林公司對標的物所做的說明和提供的材料等,僅供競買人參考,不構成對標的物的任何擔保。所以請競買人在競買前必須仔細查驗標的物,調查是否存在瑕疵,認真研究查看標的物的實際情況,現場環境、地勢、作業條件、交通運輸等一切事項以實地為準,如需實地踏查,由紅林公司安排專人到現場指引、告知。未進行實地踏查的競買人視為對本標的實物現狀、現場環境、地勢、作業條件、受作業條件限制可能帶來的后果及交通運輸狀況的認可,慎重決定競買行為,競買人一旦做出競買決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標的物的數量、質量、現場環境、作業條件、交通運輸現狀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及風險。紅林公司僅對此次競價標的現狀進行公開電話競價,成交后競買人再對相關情況提出質疑的,由競買人自行承擔相關責任,由此產生的問題也不影響競價成交結果及成交價格。
四、競買人在競買成功后,須與紅林公司簽訂《林木采伐協議》《安全生產協議》《木材銷售合同》,并保證按照簽訂的合同約定期限內,完全履行合同條款。
五、競買人須繳納競價保證金,原木每標的保證金十萬元,枝丫材每標的保證金兩萬元。競買成功后,競買人按時足額交付成交款(預付款),交易結束后,保證金退回;棄標或未能按時足額交付全部成交款(預付款)則視為違約,該保證金不予退還。競買未成功的,紅林公司在競拍活動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退還保證金。
六、注意事項
1.競買人一經報名,即視為對公告、競價流程等相關問題已全部明知并了解,因個人原因造成的競買不當、競價過程無效等情況,保證金不予退還,并賠償因此行為導致的紅林公司經濟損失。
2.競買人須遵守本《競價規則和注意事項》,競買人之間不得串通、阻撓其他競買人競價,不得操縱、壟斷競價價格,不得損害紅林公司或他人利益。上述行為一經發現,紅林公司有權終止其競價活動。
3.競買人一經出價即視為生效,產生法律效力,不得撤回。
4.競買人競買成功后應按以下順序辦理成交款支付和競價標的的交付手續:競買成功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向紅林公司指定賬號繳納所有成交價款(預付款),持交款收據及有效證件(本人身份證、法人執照或委托書)與紅林公司簽訂《林木采伐協議》及《木材銷售合同》,然后進行木材銷售。
5.競買人未按約定時間繳納成交價款(預付款),放棄簽訂《林木采伐協議》《安全生產協議》《木材銷售合同》或有其他違約行為的,其所繳納的競價保證金不予退還,并須賠償由此導致的紅林公司的一切損失,包括但不限于再行競價的價款低于原競價價款的差額部分、訴訟費、律師費、鑒定費等,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紅林公司將不再允許其參加一切相關競價活動。
七、競買人已認真仔細的閱讀了本《競價規則和注意事項》,對所有規則及事項已明知并了解,同意并遵守《競價規則和注意事項》。
競買人簽字:
年 月 日
附件3:
競買人承諾書
競買人已經仔細認真閱讀了2023年12月24日吉林森工紅石林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紅林公司)發出的《吉林森工紅石林業有限公司關于木材電話競價銷售的公告》《競價規則及注意事項》,現場進行了咨詢和實地踏查,競買人對標的有了全面的了解,現做出如下承諾:
一、同意并接受標的現狀和現場作業環境、木材的質量、數量、地勢及作業條件以及受作業條件限制可能產生的后果。
二、同意并遵守電話競價相關規定。
三、同意繳納競價保證金。
四、同意按相關規定參加競價活動,競買成功后,在規定的期限內一次性交齊全部成交價款(預付款),并與紅林公司簽訂《林木采伐協議》《安全生產協議》及《木材銷售合同》。
五、競買人如不遵守相關競價規定,不履行相應的義務,愿意按《競價公告》《競價規則及注意事項》的規定承擔相應責任。
六、競買人需在《林木采伐許可證》有效期前,完成全部采伐工作。
七、競買人保證及時運走競拍木材,不影響林場作業生產。如因競買人原因造成生產停滯(除因自然原因和不可抗力外),同意每影響生產時間一天,扣除競買人保證金1000—3000元。
八、競買人在運輸過程中所產生的費用,如發生車輛事故、人身傷亡事故等一切財產損失均由競買人承擔,紅林公司不承擔任何責任。
承諾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