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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國家林業和草原局
遵循可持續經營原則,來自良好森林環境,符合本技術規范要求,具有原生態、無污染、健康、安全等特性的各類可食用林產品。
二、森林食品的類別
森林食品包括:森林蔬菜類(含食用菌)、森林水果類、森林干果類、森林肉食類、森林糧食類、森林油料類、森林飲料類、森林藥材類、森林蜂品類、森林香料類、森林茶葉類等。分述如下:
a) 森林蔬菜類:指可作蔬菜食用的森林植物體(如山野菜、蘑菇、木耳等菌類)及其制品;
b) 森林水果類:指森林環境下生長的各類水果(如藍莓、荔枝、柚子等)及其制品;
c) 森林干果類:指森林環境下生長的各類干果(如核桃、榛子、松子等)及其制品;
d) 森林肉食類:指森林環境下生長的動物體(如畜類、禽類、魚類等肉食品,及蛋、奶等)及其制品;
e) 森林糧食類:指能代替糧食食用的森林植物體(如板栗、棗、柿等)及其制品;
f) 森林油料類:指含油脂豐富的森林植物體(如油茶、油橄欖、核桃油、油棕油等)及其制品;
g) 森林飲料類:指以森林植物和動物體為原料加工制成的飲料及酒類(如礦泉水、果汁、涼茶、人參酒等);
h) 森林藥材類:指具有醫療、保健用途的森林動植物體(如杜仲皮、人參、靈芝等)及其制品;
i) 森林蜂品類:指蜂類的產物,包括蜂類的采制物(如蜂蜜、蜂花粉、蜂膠)、蜂類的分泌物(如蜂王漿、蜂毒、蜂蠟)、蜂類自身生長發育各蟲態的軀體(如蜜蜂幼蟲、蜜蜂蛹)等及其制品;
j) 森林香料類:指以富含香、麻、辣氣、味的森林植物體(如花椒、胡椒、八角等)及其制品;
k) 森林茶葉類:指森林環境下生長的各類茶葉及其制品;
l) 未列入上述范圍的森林食品。
三、森林食品產地環境
森林食品生長地的環境,包括產地森林覆蓋率,森林健康度,生物多樣性,水土保持和空氣、土壤、灌溉水等環境。
四、產地森林覆蓋率
以產地為中心,直徑為 1.5km 范圍內的森林覆蓋率。
五、森林健康度
森林外部危害因素對森林造成的綜合危害程度,分健康、亞健康、中健康和不健康四個等級。危害因素主要指病害、蟲害、火災危害、自然災害等因素。
六、可追溯性
森林食品生產經營單位通過對實際生產全過程的記錄,實現對整個過程的追溯。
七、緩沖帶
在經營范圍四周有目的的設置的、可明確界定的用來限制或阻擋外部禁用物質漂移的過渡區域。
八、森林食品產地認證
企業通過自己的生產基地生產的森林食品原料,可以確認為產地;企業通過供應商采購的森林食品原料,由供應商提供產地證明,以確認森林食品原料的產地。
九、森林食品產地的森林權屬
企業森林食品原料經營區域邊界清晰、林權明確,對生產基地具有所有權或經營權、使用權。如果是租賃或承包需提供租賃或承包合同。生產基地的邊界應在地圖上標注。